2016年,全县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1634.4万元,占全年预算任务的106.2%,同比增长16.5%。其中,国税部门完成收入20755.3万元,占全年预算任务89.8%,同比下降10.2%;地税部门完成收入51182.9万元,占全年预算任务的107.3%,同比增长21.9%。税收比重70.8%。财政部门完成收入29696.2万元,占全年预算任务的119.3%,同比增长34.2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