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全面执行“十条禁令”严防腐败肃清风
发布时间:
2017-01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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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遏制不正之风,严明党纪政纪,从严治理酒桌腐败,根据县委县政府下发《关于治理酒桌腐败“十条禁令”的通知》要求,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全面执行酒桌腐败“十条禁令”,严防腐败肃清风。
此次将重点围绕工作日值班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;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;在开展培训、召开会议等公务活动中接受公款宴请、违规安排宴请;向下级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转嫁招待费用;同城部门、上下级之间相互公款宴请等领域进行严抓整治。
为做到令行禁止,全局上下都签订了承诺书,派出专项督查组,深入到各股室各大队办公场所、工作区域和城区各大宾馆、酒店、茶楼进行明察暗访。查实干部职工中有违反规定的,将一律严肃处理,并追究股室、大队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