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通报乡村级河长巡河情况;
2、配合大运河审计和人居环境审计工作;
3、督促乡镇完成并上报“清四乱”工作成效和河长巡河情况;
4、发放7-9月河道协管员公益岗位补贴;
5、组织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。